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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计算方式 增值税专票计算方式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税额怎么算?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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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价格是11100/1.17=9487.182

销项税是:8487.180.17=1612.823

需要交纳的增税是:销项税-进项税

思路: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1)、纳税人取得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为: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

2)、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其专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2003年3月1日前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应于2003年9月1日前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报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本通知条、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照《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公式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公式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6%简易征收办法。

3)、4%简易征收办法。

4)、

3%小规模。

单价含税:4666.67,单价不含税:3988.60。含税总金额是14000元,不含税的金额是11965.81元。税额是:2034.19

税额:14000/1.170.17=2034.19

单价是自动出来的,只要把数量和金额填好就出来了,在填写金额时要注意你是点的含税还是未税。

您 是要填吗?那就不用手工计算,手工计算总额由于小数点的原因可能就不相等了,在防伪开票中直接输数量,价格点为含税的,金额填列14000,其他的计算机自动换算.

开时,只有选好“含税”按钮,然后在数量栏内输入3,在金额栏内输入14000,单价自动算出来,点打印后,专用内的单价和金额就自动算成不含税价了,增值税额也会自动算出。

那就是数量:3 台 单价:3988.60398 金额:11965.81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不可能没有税率。只是有时候额计税,开具增值税专用时,金额仍然按照全额,造成税额与金额的比例不等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避免误解,“税率”栏只能打印“”

进项税=2.04+0.27%=2.054万元,保留2位小数,约等于2.05吧。

的税额怎么计算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的要求:

1、字迹清楚,放置位置要正确,不得压线、错格;

2、不得涂改。如果填写有误,不能在上面涂改,要重新开具新的增值税专用,错误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如果因为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且内容正确无误。不能填漏缺少相关信息;

4、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票面的货物与实际销售货物相符;

5、 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完全一致;

6、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

7、要在规定的时限及时开具专用;

8、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

9、票样与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不得开具;

10、开具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11、纳税人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其填开的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所限面额一位,即使开具了其抵扣联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同时按未按规定填处理;

12、不得超面额开具增值税专用。纳税人在增值税专用“金额栏”逐行填写的销售额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金额单位属于超面额开具增值税专用。这是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行为,即使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并在增值税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税前税后计算公式是什么

税前税后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1.增值税专用的金额是指:按商品不含税单价销售数量;

2.增值税专用的税额是指:按商品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3.含税与不含税价格的转换:1)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含税价=总额/税率;税额=不含税价税率;2)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价=总额/税率;税额=不含税价税率;

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专用丢失,凭记账联复印件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简化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19号)

三、简化丢失专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因此,上述增值税专用联、抵扣联丢失,需要增值税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税前税后计算公式是什么?税前金额也就是我们通常签订合同的金额,但是税后金额才是税务上所说的收入,这也就是含税金额与收入的别是增值税款的说法,现在你能理解了吗?不同的纳税人不同的开具,需要结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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