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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效率优先转向兼顾公平_从效率优先到兼顾公平

如何认识和理解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我们强调的重点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更加注重公平急急急

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我们强调的重点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更加注重公平”,“更加注重公平”并不否定“效率优先”。提出构建和谐的重大战略任务之后,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它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否定了效率优先,而恰恰是要求我们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在过去兼顾公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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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效率优先转向兼顾公平_从效率优先到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的本质是发展,这在任何时候都不会错。

众所周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我们在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针对着我国收入分配上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痼疾而提出的。它首先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冲破了以往生产关系中明显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同时顺应了亿万群众的民心民意,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的经济活力。这些都已经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中得到证实,并为世所公认。

今天,即便从学理上分析,它也完全符合主义生产和分配之间关系的科学原理。这里的效率,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物质变换即生产过程中,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体现着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属生产力范畴;这里的公平,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在产品分配上的关系,属生产关系范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任何时候哪怕是到了时代,都应该是生产、分配第二。既然如此,那当然应该是效率、公平第二了。一个,如果不把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必然会连吃饭的问题都解决不好,就更不用说的公平了。

即使是所谓“灯塔经济”,也必须是效率优先。当你向提供公品时,如果不把效率放在位,恐怕是提供不出也提供不好所需要的公品的。再从全角度看,当效率即生产力水平,还未达到能向特别是穷人提供足够的公品时,“公平优先”只不过是一句空洞的、不能实现的口号。只有当效率具备时,才能提供出全都能共享的、从而体现着公平原则的公品,形成所谓“灯塔经济”。诚然,当后来有能力提供公品时,确实是把面向全、服务全的公平原则作为出发点优先考虑的。但是,这又是建立在已有的效率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这种已经在先的效率,又怎会有后来的“公平优先”呢?与此同理,我们现在提出要更加注重的公平正义,也是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效率优先原则指导下生产力的长足发展为基础的。所以,它仍然是以效率优先为前提的,并没有否定效率优先的基本原则。

第二,更加注重公平,并不意味否定效率优先,而是对“兼顾公平”原则的进一步完善。

我们知道,“兼顾公平”中的公平,是侧重从分配结果上考察的公平。按照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人们在收入分配的结果上距不应过大,更不能出现两极分化。否则就不能体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优越性,从而影响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窒息经济活力,危及经济效率、危及稳定和安全。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效率极大提高的基础上,我们在分配的总体上兼顾了公平。在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全国人口大幅度减少就是有说服力的证明。但也不可否认,我国目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收入距确实拉大了。但我们不能把原因归之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它是由经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即使是在经济体制时,我们都承认各人劳动能力的别是“天赋特权”,从而允许产品分配上“多劳多得”和“少劳少得”的别。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起点上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平等机会、平等规则面前实际把握和实际结果的不平等。有人能凭借高素质的劳动力谋得高收入的职业,有人付出了艰苦劳动却只得低微报酬。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作用,加之历史上形成的城乡、地区、行业、不同群体之间对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违反平等竞争规则的垄断行为、对行政权力的滥用、蓄意的违法违规行为等等,必然导致人们收入距的拉大。这些都是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我们正是这样做的,在提出促进和谐目标的同时,强调立足科学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而科学发展就是要讲效率。否定了效率,何来发展?

第三,更加注重公平,是为促进和谐而提出的,也是对“兼顾公平”原则的进一步发展。

与兼顾公平相比,它超出了分配领域,扩展到了领域。要求“更加注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把公平正义列为和谐的基本特征和实现条件。其内容已不局限于分配结果的公平,还包括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二是更加强调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这就涉及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就业制度的完善、教育事业的发展、健全收入分配规则、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管理体制等等方面。三是在分配结果上要求加大调节力度、强化监管,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四是强调加快完善保障体系。以上内容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它确实是对兼顾公平原则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同时又丝毫不构成对效率优先原则的排斥和否定。而且已如前述,这些措施仍然是要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来实现的。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兼顾效率与公平”

“兼顾效率与公平”是十四大的决议提出的。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在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提法上有一个新的变化,即把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改变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对公平给予了高度重视,在的文件中次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公平正义是的一贯主张,是发展特色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明确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

如何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1.什么是效率优先

效率优先是指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分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把效率放在首要的位置:坚持效率优先是实现根本任务的要求;坚持效率优先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坚持效率优先是实现公平的前提和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及不同经济组织之间存在着清晰的产权,收入分配所遵循的一般规则必然是:“按照个人和他所拥有的工具所生产的东西进行分配”(弗里德曼语)。如果有两个能力及财富完全相同的个人,一个人宁肯要一个一般的工作从而有许多时间可以晒太阳,而不愿意充分使用自己的资源,冒较大的风险和付出较多的劳苦去挣较多的收入;另一个人则宁肯和他相反。那么,市场的作用就会使这两个人的收益有所区别。个人可以在悠闲中度过一生,但收入相对较低;第二个人必须面对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且要付出较多劳苦,但收入却可以较高。

在市场条件下,经济资源是可以自由转让的,而这种自由转让是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途径,也是资源合理流动的前提。它包括资源的出售、租赁、承包、合资等多种方式。市场经济下的资源转让权,是指资源的拥有者有权自主地决定是否出售其资源和以怎样的方式同他人合作生产。设想有个王老汉是个农民,他有一块土地,用这块土地每年除去各种成本开支以外可以赚1000元。有个李老汉,他认为自己用这同一块土地每年可以赚1500元,就是说,他认为自己可以生产出一个更大的产出。这样,这块土地从生产力较低的王老汉向生产力较高的李老汉的转让,就会导致产值的更大化。市场经济下所有权的可转让性,提供了资源向能够更好利用它们的人手中配置的机制。

正因为市场具有这样的奖勤罚懒、奖优惩劣的功能,所以我们必须优先发挥市场这种效率机制的作用,鼓励投资,鼓励创业,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

平均主义的弊端在于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收入分配的公平,终导致共同贫穷。历史告诉我们,平均主义行不通。

收入分配的距是客观存在的,合理拉开收入距,一方面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真正做到“鞭打慢牛,鼓励和保护先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尽管合理拉开收入距是必要的,但如果收入距过大,突破合理的度,就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违背的本质要求。因此,对收入距问题,我们要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树立一种“合理距论”的公平观,承认距存在的客观事实,保持一定的合理距是有利的,反对“距有害论”和“距有益论”两个极端。

2.什么是兼顾公平

兼顾公平是指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帮助地区和家庭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解决收入距过大的问题,尽可能地实现公平,保持稳定。

公平作为一种理想和原则,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的权利关系的道义追求。它是围绕尊重和实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形成的一个的范畴,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

权利公平是公平的核心。关系说到底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关系,所以,公平必须围绕人的权利来展开,首要一条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不是抽象的,在,它由宪法所规定和保障,涵盖经济、、文化、以及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涉及每个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各项权利。权利公平意味着成员平等地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经济、文化、以及生态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

机会公平也称起点公平,指为每一个成员提供均等的生存、发展机会。它主要表现为成员平等地获得参与、投资创业、文化活动、资源利用、职务升迁、接受教育和培训、劳动就业、获得信息等方面的机会。机会公平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前提。因为机会公平虽然不一定必然导致结果公平,但没有机会公平就必定没有结果公平。对于心理、身体等方面有缺陷或相对较弱的人,为其创造条件,使其能够享有与普通人相当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也是机会公平在的一种实现形式。

自古以来,公平就是人类的理想。在我国,儒家将“天下为公”的“大同”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在西方,柏拉图首先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问题,强调“公平即和谐”;罗尔斯认为,正义即公平,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对经济和的安排应使之合理地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主义揭示了人类的发展规律,既秉承了人类关于公平的理想,又使之内化为的本质要求,并通过实践,不断推进了公平的实现。在历史上,追求的公平与公正一直是的一个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也是的魅力所在。

一个和谐健康的不仅仅要有发达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发达的生产力和物质财富用于满足全体成员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的创始人和曾经指出,所谓的就是这样一种,“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通过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也指出:“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终达到共同富裕”。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涉及到广大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坚持立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制度的本质要求。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全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市场交换机制可以单独具有高效率的假设前提是,上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人们的偏好、特长、财产、权力、关系都是相同的。然而,在现实里,这样的假设是不能成立的。

就各国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情况来看,占财富绝大部分的劳动产品财富,都是劳动者们在上通过分工协作,改造自然共同创造的。像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那样自己单独创造财富、独占财富,在当代中是基本不存在的。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得到财富。任何人的财富生产,都必然要包含着别人对他的支持和对他的保护。因此,任何人通过市场交换对财富的占有,都应受到依据通过制定的法律和政策的调节,反对少数人通过权力对他人和劳动成果的无偿占有。在立法机制、保障机制、税收补贴机制、劳资集体谈判机制、利润分享机制等其他协调机制对市场交换机制的补充下,尽量做到因个人劳动而产生的财富归个人占有,因他人劳动和条件而产生的财富归他人和占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我们在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针对着我国收入分配上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痼疾而提出的。它首先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冲破了以往生产关系中明显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同时顺应了亿万群众的民心民意,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的经济活力。这些都已经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中得到证实,并为世所公认。

这里的效率,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物质变换即生产过程中,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体现着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属生产力范畴;这里的公平,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在产品分配上的关系,属生产关系范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生产、分配第二。即效率、公平第二。一个,如果不把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必然会连吃饭的问题都解决不好,就更不用说的公平了。

什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中的“效率”指的是经济效率。“公平”很多人把公平一词理解得过于宽泛含混。但实际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就收入分配而言的,这里的公平指的是收入公平,也就是一定程度的收入均等化。至于权利平等、机会均等,那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效率原则。即便实现了基本的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市场竞争的结果仍然可能造成过大的收入距,这就需要从结果上进行调节,这就叫兼顾公平。

如何理解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句话?

这句话过时了,现在是兼顾公平和效率,两个都重要,不能说谁先谁后。

效率就是把蛋糕做大,公平就是要把蛋糕切好

如果不把蛋糕做大,没有蛋糕,就无从分配

如果不把蛋糕切好,就会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蛋糕就会越做越小。

所以一样重要

如何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更加注重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多用于分配领域。一般说,在,每个公民应公平享受产品,公平分配劳动收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对生产的贡献率不同,也就是产生产品的效率不同,因此,在分配原则上应当首先按效率衡量,实行效率优先,也就是贡献大的分配多,贡献小的分配少,同时采取适当的政策调节,兼顾分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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