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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如何注册分公司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分公司怎么办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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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公司注册分公司怎么办理呢?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以上所有手续办完了也就完成分公司的注册了。

公司怎么注册分公司?公司分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分公司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注册地址能否相同?

如何办理注册分公司?

注册分公司必须要公司营业执照吗,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当一家公司慢慢的经营壮大之后,就会考虑开一家分公司,那么这时候问题来了。注册分公司必须要公司营业执照吗,下面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来和大家讲讲吧 一、注册分公司是否需要营业执照 1、成立分公司,是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中华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且办理营业执照 2、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办理营业执照 3、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办理营业执照 二、关于分公司的一些拓展资料 分公司注册相对普通公司注册要简单很多,但是注意一点,那就是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必须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如果分公司要增加经营项目,必须首先由总公司增项,然后分公司再申请增项,且如果增项中有许可经营项目,需同时办理许可证 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如果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那么也算是违法行为。另外,对于税收,分单独核算和统一核算,如果是单独核算,须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是统一核算,则不需要,但具体要求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专管员,专管员会确定这些

重庆麦积财税温馨提醒: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除上述步骤外,还需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分公司营业帐户,并申请;

5.工商审批后领取营业执照。

如何办理注册分公司?

重庆麦积财税温馨提醒: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除上述步骤外,还需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分公司营业帐户,并申请;

5.工商审批后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一、注册 分公司 的流程1、分 公司名称 核准 2、办理 营业执照 3、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 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 公司法 定代表人 身份证 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 经营范围 。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公司 设立分公司 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怎么注册分公司

法律主观:

先到工商局窗口 申请营业执照 ,后至税务局窗口审请税务登记。具体流程及提交材料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设立设立依据:《中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事程序:审查→受理→核准 (一)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报材料: 1、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书 》;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人的证明; 3、代表或人的资格证明; 4、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下同);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 6、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 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分公司设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 委托人 的证明; 3、代表或人的资格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项目及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登记费:注册资本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本额的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本;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费:300元。收费依据: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内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设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办事程序: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发证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国地税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两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外籍人士的护照等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可不提供) 4、公司提供章程两份,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两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章程复印件两份)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提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租赁合同上若无建管所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两份;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6、公司提供验资报告两份(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可不提供) 7、企业公章 8、《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注:税务登记表不得使用复写纸填写)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20元收费依据:国税函[2006]762号文件注:此项目地、国税窗口均可受理

法律客观:

《中华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

注册分公司流程: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

一、分公司注册需要材料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2、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3、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7、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9、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

二、分公司注册资金

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总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1)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2)总公司名称+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设立提交材料目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5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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