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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四篇】【普通话考试】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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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四篇】【普通话考试】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四篇】【普通话考试】


篇一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古典,还有很多当代,其中,我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

在看过的校园中,我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看的。

篇二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习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现在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

后来我对这本书刊越来越爱,每有新的期刊出版,我就会时间去买回来好好阅读,如果要问这一本书刊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会说一是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二是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三是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因为它已成为了我精神的主要粮

现在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希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篇三

书,是我的堡垒,也是我的王国。

我非常的喜欢读书,书也是我的同伴。不论是在车上、公交车站或飞机上,只要感到无聊的时候,都可以把握机会拿书出来看,因此,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

每天我一回家,放下书包,就往房间跑去。当我推开书房的门,上千本的书便立刻浮现在眼前,那么多本的书,就如同城堡般似的。我马上坐下,静静地挑选今天要阅读的五本书。

通常,我都会看历史故事、伟人传记或侦探,看完五本书之后,我习惯拿一本书放入书包里,明天带到学校写读书心得,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更深刻,同时,也让我知道除了看电视、打电玩,读书也是有乐趣的。

莎士比亚曾说:“知识是我们藉以飞上天堂的羽翼。”而我觉得,读书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更扩展了我的眼界,并找出生命中更加美好的意义。

读书不但可以增加我的思想能力,还可以让自己的成绩更加理想,所以,书在我无聊、空虚的时候,成了我的朋友,使我过得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篇四

“书犹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1、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2、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3、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的朋友--茶色小熊。

4、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了。

5、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6、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一)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着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 “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二)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 )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三)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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